精选分封制是什么【24句】

时间:2024-08-28 22:23:45 优美文案

1、天子即周王,诸侯分了公,候,伯,子,男五等,卿大夫又有卿和大夫的区别。

2、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

3、分封制是宗法制和礼乐制的根本和基础,是奴隶社会的政治制度。

4、因果关系不同。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分封制是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

5、郡县制:中国古代继宗法血缘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现在的行政区划),几乎盛行整个封建时代。

6、周朝的分封制与嫡长子世袭的宗法制紧密结合。周天子居于至高无上的绝对地位。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他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诸侯。他们在各自封国内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在各自封地里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仍由其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士。这样,根据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宗族贵族组成的金字塔式等级制机构。各个等级之间的相互关系,既是大小宗关系,也是上下级关系。

7、实施时代不同

8、同时,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卿大夫进行分封。卿大夫继续将土地和人民赐给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级承担作战等义务。

9、受益对象范围不同。分封制的土地受益者只可能是天子、诸侯、卿大夫;井田制收益的范围更广,还包括没有权利的奴隶主。

10、分封制、宗法制、礼乐制度三者的实质都是维护封建统治.宗法制、分封制与礼乐制是西周的基本政治制度,三者之间相辅相成,共同维护了西周政局的稳定.宗法制和分封制是互为表里的政治制度,宗法制是通过血缘宗族关系来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政治制度.嫡长制继承制是宗法制的最大特点,并且,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了“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的宗法等级.因而,宗法制是维系分封制的血缘纽带,也是巩固分封制的重要手段,更保证了分封制的顺利推行和稳定实施.分封制,就是周天子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王族子弟、功臣、先代贵族,建立诸侯国,其目的是“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受封诸侯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可以在自己领地里进行再分封,可以设置官员、建立军队和征派赋税,同时受封诸侯必须绝对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对周天子定期进行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因而,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之上的,也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外在体现,两者缺一不可.礼乐制是西周文化的主构架,周礼强调要尊崇上天和先祖,同时规定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上下的尊卑关系,不得有所逾越,周礼有吉礼(祭祀礼)、凶礼(丧葬礼)、宾礼(交际礼)、军礼(征战礼)、嘉礼(吉庆礼).每个人从出生到,从人事到祭祀,从日常生活到政治活动,都有与其身份相合适的礼仪规范.乐是辅从于礼的,乐以音乐节奏的艺术美,让等级规范、形式森严的“礼”具有了征服人心的感染力.西周礼乐制作为一种通过礼仪和艺术表现出来的外在文化,本身就体现了分封制、宗法制的内涵.本质上说,西周的礼乐制是保证分封制、宗法制稳定推行的工具,《礼记》中的所谓“礼不下庶人”,《荀子》中的所谓“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就指出了礼乐制在维系分封制、宗法制方面的重大作用.

11、(一)井田制。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

12、周天子把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大臣和上古帝王的后人。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

13、井田制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度,分封制是指由封建王朝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去做诸侯的制度。

14、郡县制:实施于封建制时代。

15、这样层层分封下去,就形成了贵族统治阶级内部的森严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16、(三)井田制和分封制的区别与联系。一是分封制是奴隶社会的政治制度;井田制是其经济制度,分封制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之上,没有井田制就没有分封制;二是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分封制是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三是两种制度都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使西周走向强盛。

17、所属的制度范畴不同。分封制是奴隶社会的政治制度,井田制是其经济制度,分封制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之上,没有井田制就没有分封制。

18、含义不同

19、礼乐制是维护宗法制和分封制的思想和规定。古代帝王的后裔和商的遗民以及立功的将士,让他们在地方作“诸侯”,分区管理,辅佐周王,被封的“诸侯”在“封国”内继续分封,通过这种逐级分封。

20、宗法制是分封制的核心。分封制是宗法制的表现。

21、(二)分封制。据史记记载,从黄帝时代开始,古代中国的“天子”将土地分给亲属,功臣或先代贵族,所封之地称为“诸侯国”、“封国”或“藩国”等等,统治封地的君主被称为“诸侯”、“藩王”等。而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级承担作战等义务。这样层层分封下去,形成了贵族统治阶层内部的森严等级。

22、分封制是西周时期分封诸侯的制度。

23、分封制:实施于奴隶制时代。

24、西周分封制下,土地和劳动者名义上都归周王所有,下一级须对上一级承担缴纳贡物、服力役、军事保卫和述职等义务。实际的制度运行过程中,各级贵族在自己的封地内,有世袭的行政统治权和经济剥削权;和王畿一样,封国、封邑可设官治理,建筑都城,并拥有军队,俨然又一小王国。东周以后,该制度渐为郡县制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