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的处罚力度。一旦被发现查处,将会遣散违规机构的所有生源,退还所有的学费,查封培训班;
2、严禁发布或利用节目、栏目、“软文”等方式变相发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焦虑的校外培训广告。
3、严禁培训机构未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
4、严禁聘用或组织中小学在职教师开展学科类培训。
5、严禁培训活动超出规定时间结束,其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
6、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
7、严禁违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
8、严禁培训机构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9、四、培训内容与方式
10、严禁在中小学和幼儿园内开展与校外培训有关的广告宣传或商业活动。
11、二、培训时间与时量
12、-对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性竞赛活动的行为,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13、严禁线上学科类培训以“直播变录播”等方式变相违反培训时间规定。
14、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15、严禁利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教育科研机构、相关竞赛组织机构、相关教育考试命题人员作招生宣传或推荐。
16、严禁使用存在安全、环保和卫生健康隐患的场所和设备设施开展培训。
17、严禁违反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规律连续开展培训,其中线下培训每课时不超过培训对象同学段校内课程教学时量,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18、严禁学科类培训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超过或者变相超过指导价的标准进行收费,或在培训费外另收取任何(包括培训资料费)其他费用。
19、年将出台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指导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指导各地完善学校划片政策。教育部还将修订出台学籍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遴选建立第二批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充分发挥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教学改革作用。
20、严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本化运作,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
21、严禁逃避收费监管通过收费专用账户之外的其他账户收取培训费用,培训机构预收费未全额纳入监管的,不得开展培训业务。
22、校外补课机构不能“超标教学”;
23、严禁在公示的项目外收取其他费用,或巧立名目变相收取其他费用,严禁超过公示的标准收费。
24、严禁上市公司学科类培训机构或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
25、六、广告宣传与机构运营
26、严抓教育机构的收费标准;
27、是的,根据教育部最近颁布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从2023年10月15日开始,校外补课将列入违法行为。这一政策旨在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促进教育公平。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校外补课都将被取消,而是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遵守相关法规,不得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8、严禁收取培训费用后恶意终止办学、抽逃办学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
29、严禁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或组织异地培训。
30、停止校外补课是真是假,关于这个话题也不能算真也不能算假,就要看各省市在这方面抓紧没有,根据教育部门规定是不允许校外补课的,但是有的学校外背后偷偷在补吗,
31、关于高考,教育部提出将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稳妥启动第五批高考综合改革,指导有关省份因地制宜出台改革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内容体系,加强对学生关键能力的考查。深入实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另外,还将严格规范高校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管理,进一步提高艺术体育人才选拔水平和质量。
32、严禁未经批准设立培训机构分支机构或培训点。
33、教育部提出,2022年还将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34、严禁违反培训场所规定,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化整为零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
35、继续推进中高考改革
36、严禁违背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或者不按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办理退费。
37、严禁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38、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其他机构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等名义变相开展校外培训。
39、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湖南省委、省关于“双减”的决策部署,全面整治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根据《民办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中央和湖南省有关“双减”政策规定,经梳理研判,针对面向中小学生(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和3-6岁学龄前儿童,下同)开展校外培训的机构,明确如下禁止性事项负面清单(共50个事项)。
40、规定二:不得再审批设立新的“公参民”学校。
41、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校外培训机构有违规补课行为的,将会受到以下处罚:
42、严禁利用中小学校及其在职教师诱导或者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
43、严禁以虚假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44、严禁办学条件不达标的机构举办校外培训。
45、严禁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开展学科类培训。
46、严禁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发布校外培训广告。
47、严禁培训机构高薪挖抢学校(含高校)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
48、-对为违法违规培训活动提供线下场所或线上渠道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49、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50、规定三:公办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再举办变相的民办义务教育。
51、严禁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52、有三种处罚形式:
53、行政拘留。一经查处违规培训,培训机构负责人将会被行政拘留,目前是对违规培训行为最严厉的处罚措施。
54、第二个条件就是时间节点的限制,就算是周一到周五的期间,也不是想补课多久就可以补课多久,有很大的时间限制,线下补课不能晚于晚上的8点30分,线上补课不能晚于晚上的9点,只有满足这样的条件才可以,并不是可以随心所欲的补课,毕竟也要考虑学生的感受。
55、严禁使用未经审核的学科类培训材料或使用内容低俗、盗版侵权等违法违规的培训材料。
5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57、-对校外培训机构聘用有前科等违法犯罪人员为学生开展培训的行为,予以从重处罚,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58、严禁线下培训机构通过即时通信、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
59、-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审批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行为,予以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60、严禁以游学、研学、夏令营、冬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
61、违规补课是教育部三令五申,明确规定的,违反者,除了给于罚款,还要按规定彻底取缔,这应该是对违规补课最严励的处罚。
62、严禁在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安排相冲突的时间段组织校外培训。
63、另外,教育部还将实施“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县中托管帮扶工程。加快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以强化特色引领高中学校健康发展,严格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
64、五、培训收费与资金监管
65、-对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存在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予以从重处罚,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直至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66、规定一:公办学校所举办的民办学校,无论是和合作,还是和其他机构合作的义务学校,应该全部转为公办学校,说白了就是“民转公”。
67、一、培训主体与资质
68、三、培训地点与场所
69、在职教师不得进行校外补课。
70、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培训地址和场所。
71、国家有明确规定中小学校不能对学生补课是有偿收费的情况的禁止,如果是无偿的,不收取任何费用,义务教学补课,是允许的。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但不收取费用的情形不属于有偿补课。
72、是真的,应该说,不是2023年,这几年一直在严查,根据教育部规定,不允许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一直在查处,于23年彻底取缔。
73、从总体上来看,国家对于校外补课的最新规定是严禁进行这样的行为。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可知,国家对于校外补课是严格禁止的。
74、除此之外,教育部还将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加强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乡村幼儿园建设,加大公办园教师核编补充力度,按同工同酬要求落实教师待遇。
75、严禁培训机构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76、严禁外资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
77、严禁聘用或组织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开展学科类培训。
78、严禁无证无照(证是指办学许可证、照是指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下同)、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的机构开展校外培训。
79、第一个条件就是周一到周五进行补课,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周中补课,这并没有被完全限制,虽然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不允许进行9大学科的补课,但是周一到周五的时间内可以补课。
80、-对校外培训机构拒不执行预收费监管有关规定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收学员、吊销许可证件。
81、严禁伪造、变造、变卖、出租、出借校外培训办学许可证。
82、严禁就培训对象升学、通过考试或者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或者对外公开学员等级证书、分数排名以及升学录取人数。
83、严禁聘用无合法任教资质的外籍教师或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84、严禁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或者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85、每节课的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下课时间不得晚于晚上8点半;
86、严禁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联合举办校外培训。
87、严禁收费后以任何理由拒绝向培训对象(家长)提供发票,或填开内容与实际培训不符的发票。
88、罚款处罚。除了遣散所有生源,根据开办收费情况,罚款1倍或者更多的费用;
89、严禁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联合组织招生考试或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分班挂钩。
90、以上是违规补课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处罚,如需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相关部门。
91、双减政策的要求大家也都知道,校外培训机构的补课受到很大阻碍,但如果根据目前发展来看的话,校外培训机构依旧可以补课,但需要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92、政策三个规定
93、严禁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或者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或本门课程剩余20余课时进行预收费。
94、严禁超标超前开展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地县域内中小学同期教学进度。
95、关于中考,教育部提出将加快实现省级统一命题,继续组织开展中考命题评估。
96、补课机构属于公司企业,归工商部门监管,同时也受教育部门监管。根据相关规定,省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制订,并从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